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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豪雨不斷

常見很多車輛都泡在大水之中

財政部表示車主若是有在106年12月5日前

向監理所提出停駛或報廢手續

稽徵機關將依監理機關資料

主動退還無法使用期間溢繳的使用牌照稅

以往是災後發生1個月即要提出申報手續

因體恤災損民眾放寬申請日期延至半年

稽徵機關會自動與監理機關連線

只要在監理所完成手續

稅捐機關將會主動核算無法使用日期間的牌照稅

並予以退還

而且汽機車都可以申請喔

如有任何問題歡迎留言詢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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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碧蓮記帳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