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於102年正式上路
於104年12月2日修正「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費辦法」第四條及第十二條
105年1月1日正式實施
修改內容如下:
扣繳項目 |
104年(修改前) |
105年(修改後) |
投保單位補充保險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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薪資總額-受雇者投保金額總額*2% 受雇者投保金額為0即無須繳此保費 |
薪資總額-受雇者投保金額總額*1.91% 受雇者投保金額為0即無須繳此保費 |
獎金 |
全年累計超過4倍個人投保金額即要扣繳2% |
全年累計超過4倍個人投保金額即要扣繳1.91% |
兼職薪資所得 |
單次給付達基本工資*2% (104年7月調至20,008) |
單次給付達基本工資*1.91% (104年7月調至20,008) (106年1月調至21,009) |
執行業務所得 |
單次給付達5,000元扣繳2% |
單次給付達20,000元扣繳1.91% |
利息所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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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金收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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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利所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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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單來說
由原本扣繳門檻5,000元提高為20,000元
費率也從2%降低為1.91%
其他的沒有太大的改變
雖然費率降低0.09%並沒有太大的感觸
但相信門檻由5,000元變為20,000元就比較有感了吧
達到扣繳門檻應如何繳費呢?
首先必須先進入全民健保補充保險費作業專區
點選 2-1補充保險費繳款書列印
在依類別選取要列印的繳款單
輸入相關資料及金額
注意:給付年度月份不要打錯喔
接下來輸入驗證碼按列印就可以了拿去繳費了
因直接列印繳費單有條碼的問題
如果沒有雷射印表機也可以選擇郵寄繳款書
健保局會寄平信給你喔
2017/02/03補充說明
除了投保單位補充保費之外的二代保費
獎金、租金、利息、股利、兼職、執行業務這六大項若有扣繳
都要於1月底彙總申報
裡面有填寫說明
下載檔案下來填寫完成再上傳即可
上傳成功健保局會回覆信件
即完成彙總申報
如有任何問題歡迎留言提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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