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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片截至網路)

財政部於105年2月16日發文

放寬醫療輔具抵稅範圍

納稅義務人(本人)、配偶、受扶養親屬

其中包括身心障礙者輔具支出

之前只規定助聽器、義肢及輪椅三項可扣除

隨著醫療進步及多元的輔具種類

今年財政部已同意放寬標準

新增可列報的輔具

電動拍痰機、血氧偵測儀

及此次八仙塵爆大量使用的壓力衣

都可以索取發票憑證於5月報稅時列舉醫療費扣除額

政府輔具費用補助規定的

身體、生理與生化試驗設備與材料

(血氧機、全盲式語音式血壓機...等)

身體、肌力與平衡訓練輔具

(站立架、手腳電動復健機...等)

具預防壓瘡輔具

(減壓氣墊床墊..等)

如想知道更多輔具資訊連結至此國家輔具分類表準

超過政府補助部分可列報醫療費列舉扣除

政府不予補助或未申請補助者

要檢附醫師出具之診斷證明及發票或收據正本

即能核實列舉扣除

輔具補助相關辦法請查閱

身心障礙輔具費用補助辦法

意外無可避免

龐大的醫療費用已經是一筆沉重的負擔

如果可以減少稅務上的支出

也許能安慰一點心靈的傷痛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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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碧蓮記帳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