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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網路交易盛行

許多人透過網路銷售產品或代購方式賺取代購費

係從事經常性之營利行為

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之營業人

如其最近6個月平均每月銷售額已達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

(銷售貨物達8萬元,銷售勞務達4萬元)

應依法辦理稅籍登記

而且若每個月銷售額達到20萬元以上

就必須開立統一發票給買受人並申報營業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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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碧蓮記帳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